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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人的外国籍配偶者等短期签证(一次签证、多次签证)
在中国(本馆管辖区内)居住的日本人的外国籍配偶者的签证申请,需以下材料。(作为日本人的特别养子或者养子以外日本人的子女(没有日本国籍)的签证申请,详情请事先和本馆咨询。)
・申请对象为在中国国内的日本人(拥有6个月以上的逗留资格(居留许可))现在法律上拥有婚姻关系的外国籍配偶者(包含中国人以外的外国籍配偶者)。「在中国国内居住满一年以上」的条件现已作废。
・申请多次签证时,需要符合可确认有过一次以上赴日经历,并且和结婚后满一年以上的该日本人现在同居的条件。
・使用这个签证访日时,不需要日本人配偶一起同行。
1.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
需提交材料
备注
1
签证申请书
2
照片
3
护照
4
户口薄的复印件
1.户口簿上各栏内容(姓名、婚姻状况、工作单、位职业等)与现状一致
2.户口簿需出示原件
5
暂住证或居住证
1.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
2.暂住证或居住证上各栏内容(姓名、婚姻状况、工作单位、职业等)与现状一致
3.暂住证需出示原件。
6
滞在予定表
7
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
只限申请多次签证时(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(WORD))
2.日本人配偶者或者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者所需提交的材料
需提交材料
备注
1
户籍滕本
记载有婚姻事实的(除籍滕本不可以受理)
2
护照复印件
身份事项、有出入国记录的全部页数
3
居留证的复印件
身份事项、有变更事项的全部页数
4
在职证明
5
所得证明书
日本、中国其中任一国家的政府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,所属公司出具记载着年总收入金额的证明书等。(源泉征收票不可受理。)